国务院重磅文件出台,或将影响所有医药企业-九游会登陆

国务院重磅文件出台,或将影响所有医药企业

2021-02-04 15:48:20      点击:
        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》。
 
  《行动方案》从制约市场体系发展最突出、群众反映最迫切、社会各界最关注、市场监管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入手,首次提出“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,基本建成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、制度完备、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”,围绕基础制度、要素市场、环境质量、市场开放、市场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51条具体举措,以推动行动能落地、见成效。
 
  其中,多项内容涉及医药行业领域,具体如下:
 
 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。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,出台审理涉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。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、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,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。
 
 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。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。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、豁免制度适用指南,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。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、数据收集使用管理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。加强平台经济、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。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,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。
 
  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。推动税收管理、进出口、生态环保、医疗保障、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,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,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。
 
  引导平台健康发展。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,增强国际竞争力。实施教育、医疗、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,推动互联网医疗、在线教育、第三方物流、即时递送、在线办公、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,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。畅通市场数据信息流,整合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数据,推动实现跨部门共享。依范发展平台经济,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。
 
  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。以医疗、教育、体育、托幼、环保、市政等领域为重点,减少市场准入限制,取消对营利性医疗、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、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。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,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,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。
 
  从以上几点内容看,包括强化药品专利保护、加强原料药反垄断、医药招采实行信用监管、推进互联网医疗发展等都是对促进医药行业发展非常重要的举措。
 
  众所周知,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医药创新,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对鼓励医药创新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。2020年10月《专利法》第四次修改审议通过,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
 
  据悉,新《专利法》在创新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,增加了关于药品专利纠纷的早期解决机制,并首次在立法层面提出了新药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。此次国家再度发文重点关注药品专利保护问题,相信未来对于药品专利保护的制度和机制将不断完善,进一步促进我国新药研发创新的发展。
 
  原料药垄断也是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行为。近年来,由于原料药被垄断涨价,导致制剂价格飙升、缺货、断货的事时常发生。很多省份发布通知称短缺药品缺货,其原因都是由于原料药价格上涨,导致产品无法保证供应。在严厉查处下,国家市场总局已经对多家涉嫌原料药垄断的药企开出的巨额罚单。
 
  此外,政策层面对于原料药反垄断也不断完善。继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》之后,2020年10月13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。该《指南》对原料药领域的垄断违法行为进行了十分详细的界定与规定,意在促进原料药产业发展、维护原料药领域市场竞争秩序,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预防和制止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。
 
  随着《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》出台,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,发展知识、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等行动,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医药行业,也迎来全新发展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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